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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通报2021年全国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关于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规定,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日前通报了2021年全国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以及大江大河、大型及防洪重点中型水库、主要蓄滞洪区、重点防洪城市、南水北调东线及中线工程沿线防汛行政责任人和沿海地区防台风行政责任人名单(具体见应急管理部官方网站)。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汛期我国气候状况总体为一般到偏差,旱涝并重,区域性、阶段性旱涝灾害明显,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偏多,夏季主要多雨区在我国北方,黄河上中游、海河流域局部、松花江流域、珠江流域东部可能有较重汛情;新疆大部、长江中游降水可能偏少,易出现阶段性旱情;全年登陆我国的台风个数偏多。国家防总要求各级行政责任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扎实做好各项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督促落实措施,做好高水位运行的水库水电站、河道堤防巡查防守,紧盯中小河流、中小水库、山洪地质灾害、城市内涝等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点,落实防范应对措施,切实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

关于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的通报

国汛〔202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防汛抗旱指挥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关于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规定,现将全国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大江大河、大型及防洪重点中型水库、主要蓄滞洪区、重点防洪城市、南水北调东线及中线工程沿线防汛行政责任人和沿海地区防台风行政责任人名单予以通报。

请各级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防强台、抢大险、救大灾,从最不利情况出发,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强化措施落实,全力组织做好防汛抗旱防台风各项工作。对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附件:

1.全国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

2.全国大江大河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3.全国大型及防洪重点中型水库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4.全国主要蓄滞洪区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5.全国重点防洪城市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6.南水北调东线及中线工程沿线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7.沿海地区防台风行政责任人名单↓↓↓点击阅读原文下载附件


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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